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31作者: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浏览:10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43号)《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遴选原则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要坚持“四为”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坚持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促进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坚持师德为先,遴选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感的导师;坚持学术标准,突出质量贡献,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二)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政课建设有直接支撑作用,研究论文(不含会议综述文章)须为第一作者且每篇不少于3000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每篇不少于2000字;认定的期刊综述类文章,不能少于6000字,且论文题目必须上期刊目录。学术专著必须为独立作者,教材最低排名为第一主编,不少于15万字且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能力精湛,学术造诣深厚。

(二)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身体健康,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撰写学术文章的能力。

(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其他条件

(一)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成绩出现“不同意答辩”的一年内不得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各类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两年不得申请博导;五年之内出现两次上述情况,则三年不得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有不少于3名(含本人在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的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博士生。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教学经验,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有重要的科研成果。申报者近5年承担的科研任务和取得的学术成果不低于以下要求:

1.教授申请博导,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2.副教授申请博导,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有经费资助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3.公开发表CSSCI来源期刊研究论文3篇。

4.除符合以上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1)公开发表CSSCI来源期刊研究论文2篇。

2)公开发表A类及以上期刊研究论文1篇。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研究论文1篇。

4)以独立作者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专著1部。

5)以第一主编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材1部。

6)作为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科研奖励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7)作为负责人获省部级正职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成果2项。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y.hrbeu.edu.cn/)填写导师遴选申请相关信息并生成申报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申请学科所在院系。6月份已在系统中填报的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完善个人申报材料。

831-92日,网上申报,92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初审

1.学院组织教授会组成评审组,按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听取申请人汇报。申请人需要按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有关量化指标进行逐条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评审组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培养博士生的条件,无记名投票决定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参加表决的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2/3时表决有效,其中赞成票不少于参加表决人数的2/3为通过审议。名单和申报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并报送学院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与公示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平、育人成效、培养条件及申报学科导师岗位设置情况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到会委员2/3及以上者为通过。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与公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将抽取申请博士生导师的部分人员到会答辩,并对其余人员进行材料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3及以上时表决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到会委员的2/3及以上者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发文公布。

  1. 对于学科急需的特殊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常委会会议讨论,采用认定、审核或遴选的方式确定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导师遴选收取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参照附件准备相关遴选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二)不受理涉密材料,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材料。

(三)学院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制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宁缺毋滥。遴选过程中,坚持数量、质量与结构相统一;加强对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考核与评价。

(四)博士生导师相关申请表中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由综合办审核确认;指导学生及授课情况等信息需经学院教务办审核确认。

(五)申报按一级学科进行,建议研究方向按照拟招生研究方向填写。

(六)导师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参与涉及申请人的评议及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七)对跨院系申请博士生导师者,需经本人所在学院和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同意。

(八)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可招收培养同学科硕士研究生。

(九)申请人思想政治考核是导师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凡拒绝参加考核或政治表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十)对遴选工作程序、结果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实名提出申诉意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十一)本次博士生导师遴选,不受理近两年内(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在教学、科研、学术道德等方面受过学校处分(由人力资源处、科研院、纪检监察、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部门认定)或处分中明确规定不宜作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的申请。

(十二)校外兼职人员申请博士生导师程序参照学校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与遴选工作同时进行。

六、时间安排

831日至92日,个人网上申报(网址:http://yjs.hrbeu.edu.cn/。具体操作见附件)。

93日至6日,院系初审。

97日至9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公示。

910日左右,公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答辩人员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

913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博导遴选附件.zip

  

联系电话:0451-82569311

 系 人:   肖  薇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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