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时间:2020-04-30作者: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浏览:398

第一条  为规范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以及《关于开展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01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2019级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受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

3.休学期间的;

4.创新实验班的;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包括以保送、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新疆西藏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形式录取的学生)。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已修完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要求的必修课程且首次考核已合格;

2.因本学期补考尚未进行,上学期有个别必修课程期末考试缓考的学生可以报名(不包含军事训练缓训的学生),缓考课程不计入各类学习成绩计算。

3.须预修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

第三条  学院接收名额

学院接收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接收名额为3人。

第四条  学生转出的流程

(一)20205月8-9日:申请转出的学生向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审查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二)20205月11日: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在学院网站公布经审查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转出学生名单,并向本科生院报送“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数据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三)20205月13日: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向转入院系提供所需的成绩数据;

(四)其他后续资格审查、考核录取等工作由转入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生转入的流程

(一)20205月13日,转出院系以及通过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审核的学生向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提供成绩数据及审核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20205月15日前,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

(四)20205月23日前,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网上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接收名额择优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上报本科生院。

(五)20205月28日,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向本科生院报送“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全校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第三学期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第六条面试与考核

学院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重点对学生学习成绩、外语水平、思想品德及交流表达能力、创新创业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排序。

面试总成绩 =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95%+附加分

附加分包括:通过外语四级(1分)、思想品德及交流表达能力(包含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上限2分)、创新创业业绩(包含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论文等,上限2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已被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返回原专业学习。

1.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必修课程(含理论必修课和必修实践教学环节)首次考核成绩不及格。

(二)从第三学期开始,转学生将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八条  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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