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岗位业绩津贴实施细则

时间:2016-03-03作者:综合办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浏览:594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岗位业绩津贴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队伍转型升级,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实施意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岗位业绩津贴实施细则

一、      教师岗位划分

1.教授原则上须申报教学科研型岗位;

2.1980年以前出生的教师任选教学科研型岗位和教学为主型岗位;

3.1980年以后出生的且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须申报教学科研型岗位。

二、岗位业绩津贴分配标准

1.教学工作量占70%(其中80%为上课学时工作量,20%为学院安排组织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完成情况),manbetx手机端登入 量占20%,其它工作量占10%

2.根据各类型工作量的要求,超基本工作量50%以内的全额计算工作量,超50%以上的工作量减半计算,manbetx手机端登入 量超额部分正常计算工作量;

3.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且经学院领导小组确认后计入。

三、各层次岗位津贴执行标准

(一)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

1.教学为主型岗位需完成年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不含实践学时);

2.教学科研型岗位需完成年教学工作量100学时(不含实践学时)。

(二)各类型manbetx手机端登入 量完成要求

1、教授岗位需完成以下2

 a. 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文2篇;

 b.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c.出版教材(主编)或著作1部(前2名);

d.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1项;

e.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2、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岗位需完成以下2

 a. 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文1篇;

 b.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或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国家级重点课题(前5名)1,一般课题(前3名)1

c.出版教材(副主编以上)或著作(2)1部;

d.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

e.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三名)1项。

3、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岗位需完成以下2

 a. 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文1篇;

 b.参与省部级课题(前3名)1项,或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5名)1项,或参与国家级课题(前5名)1

c.出版教材(副主编以上)或著作(3)1部;

d.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1);

e.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5名)1项。

4、教学科研型讲师岗位需完成以下1

 a.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文1篇(前2名);

 b.参与省部级课题(前5名)1项或参与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5名)1或参与国家级课题1

c.出版教材(参编)1部或著作(参与)1部;

d.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参与);

e.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参与)。

5、教学为主型讲师岗位需完成以下1

 a. 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文1篇(前2名);

b.参与省部级课题1项,或参与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课题1项;

c.出版教材(参编)1部,或著作(参与)1部;

d.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参与);

e.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参与)。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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